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深圳市工商局于2007年第4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深我市流通领域的食用油质量进行了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全市六个区56家商场、超市、门店等商品流通场所抽检食用油商品200批次,剔除纯标签不合格批次,内在质量合格173批次,合格率为86.5%。其中除菜籽油、花生油外,大豆油、玉米油、橄榄油和食用调和油等其它产品的质量较好。本次监测存在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
1、特征指标(如相对密度、脂肪酸组成)
该指标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用以反映产品的纯度。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的。该指标不合格,说明产品品种不纯正,有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
2、酸价
酸价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油脂的酸败就使得油脂分解产生脂肪酸、醛类和酮类等化合物,这不仅使商品的色、香、味发生改变,而且酸败的氧化产物如醛、酮等具有一定毒性,能影响人体正常新陈代谢,从而危害身体健康。
3、大豆转基因成分
转基因成分应标注而未标注,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
4、色泽
一般精炼食用油颜色浅,未精炼低品质的食用油颜色深(香油除外)。劣质油比合格食用油颜色深,若在成品油中加入了过多的香油(香油本身颜色较深)而引起,则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若在成品油中掺入了劣质油而引起色泽不合格,则会对食用者健康造成危害。
5、加热实验
油在加热后有析出物,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
6、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添加抗氧化剂(TBHQ)后,可以减缓油脂氧化作用,避免产生酸败现象,使食用油能够长时间保存。抗氧化剂TBHQ质量不合格或添加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食用过量,可能对人体的肝脏、肾脏等器官均有不利影响。
7、脂肪酸比例
若脂肪酸比例不合格,说明产品与明示标准要求不符,产品质量欠佳,营养价值低。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